拆迁蛀虫 多为房管局“内鬼”<!-- end_t -->
2010年09月04日 14:34:25 来源: <!-- begin_so -->新华法治
2000年以来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中 1/3为集体腐败 受贿占69% 北京检方还披露——
拆迁蛀虫 多为房管局“内鬼”
据法制晚报报道,职务犯罪渗透在拆迁的各个环节中,85%的拆迁蛀虫是房管局“内鬼”或负责拆迁人员,全部案件中1/3是集体腐败,最大窝案居然涉及了16个人!
日前,北京检方将2000年以来查处的全部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调研,披露了诸多惊人内幕。检察官告诉记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及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拆迁职务犯罪统计
69%为受贿案
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挪用公款2件
行贿3件
渎职5件
贪污3件
受贿28件
根据统计,近十年来,北京检方共查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41件,涉及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滥用职权等罪名。
检察官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及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受贿犯罪比例最高,占案件总数的69%,渎职类案件次之,占到案件总数的12%。
解读
检察官表示,虽然渎职类案件的总数还不算多,但以滥用职权为典型的此类犯罪近年来呈现出迅速上升的趋势,且危害严重。如前门房管所王某、崇文房管中心马某滥用职权案,涉案金额均达200余万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同时,由此衍生出的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与社会其他人员勾结实施诈骗的案件,达17件。
此类诈骗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将自建房虚报为私人房产冒领补偿款,如原北京崇远物美商业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袁某,他伙同该公司定福庄店店长孙某等16人,共骗取前门东片地区解危排险工程补偿款、补助费及生活特困补助共计233万余元。
审批环节最受“青睐”
根据对近十年来涉及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全面统计,检察官发现,在拆迁的各个环节当中,均存在着犯罪现象:
各环节发案情况
审批 11件
拆迁承包 6件
调查评估 6件
洽谈补偿 8件
验房 1件
资金管理 8件
房屋权属等 5件
注:由于同一案件可能涉及到不同的几个环节,而在此主要是研究发案的环节情况,因此案件各环节发案情况的统计总数多于案件数量。
解读
据检察官介绍,审批、洽谈补偿、资金管理环节,犯罪分子最爱“伸手”。
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主要包括违建房变产权房、公有房变私有房、一户变多户等。进而,他们骗取拆迁款,甚至明目张胆直接挪用、直接收受房屋贿赂。
统计结果显示,涉案的房屋包括直管公房、自建房和违章建筑,其中涉及最多的是直管公房及其附属建筑。
职务犯罪者身份
1/3集体腐败 最大窝案涉及16人
检察官告诉记者,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具有窝串案比率高的特点。
在全部案件中,窝案串案竟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1/3。其中,最大的一起窝案的涉案人员竟然达到16人之多。
调研显示,非法手段获得拆迁补偿款需经历若干程序环节,具有职权的被告人之间往往具有上下级关系,或者不同单位具有不同职权的被告人互相勾结,互相配合、共同行动,实现获取更多补偿款或更大回迁面积的目的。
案例
在原崇文检察院破获的一起特大窝案中,崇文区房管局权证科工作人员吴某利用负责私产产权登记的职务之便,伙同崇文区公证处工作人员李某、测绘人员连某、北京新开元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职员张某一起实施犯罪。
吴某伪造崇文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行贿人员办理产权登记证,连某负责虚构房屋面积,李某提供虚假公证手续,四人相互勾结、违规受理,虚假操作,共同为请托人违法发放房产手续,从中收受非法利益。
拆迁蛀虫 房管局“内鬼”多
从全部案件的被告人涉及的工作单位看,几乎涵盖了拆迁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包括规划委员会、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公证处、评估公司、拆迁服务公司、城建开发公司、拆迁事务所、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其中,房管局和负责拆迁人员是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重灾区。涉案的41人中,有35人是房管局或负责拆迁人员,占到了全部案件的85%。
案例
在原崇文区拆迁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发案单位均集中于“前门房管所”及“前门房管分中心”等房屋管理部门。
涉案人员均为房管人员,从房管所长到房管组长再到房管员自上而下,三级直管公房的管理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不分高低 小官也能大贪
检察官表示,涉案的被告人在单位的职务有高有低。
“拆迁俨然成了一块大蛋糕,不仅大权在握的一把手倚仗权力直接切分,还有一大批拆迁一线工作人员运用手中小小的业务处置权,通过测量尺子的拉伸多算测量面积等手段分上一杯羹。”负责进行调研的检察官这样打比喻说。
案例
检察官举了两个小官大贪的例子:在一起渎职案中,负责拆迁审批的工作人员魏某,在五环路四期和绿化带拆迁补偿审批工作中,对不符合拆迁补偿标准的房屋给予补偿,给国家造成损失46万余元。
又如北京崇远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窝案中,公司人员与负责该地区拆迁工作的拆迁公司负责人共谋,在洽谈补偿环节伪造了北桥湾18号院的8份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放弃说明。
拆迁人员出具了虚假的解危排险房屋评估单及相关材料,并使用违法手段使上述违章房屋顺利通过验收,骗取前门东片地区解危排险工程补偿款、补助费及生活特困补助共计233万余元。
年龄50岁上下 普遍“晚节不保”
据检方统计,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普遍在50岁上下,临近退休。
分析
检察官分析说,这些人员在房管所、测绘局等工作多年,一方面手中掌握实权,了解国家政策,人际关系复杂,容易实现违规操作。
另一方面,他们感觉自己到了临近退休的年纪,能赶上旧城拆迁这个机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捞一笔”的念头。
职务犯罪突出特点
单位犯罪突出 占全部案件15%
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单位犯罪现象突出。全部案件中,单位犯罪占15%。检察官表示,这一比例,明显高于一般职务犯罪案件中单位犯罪的比例。
案例
在朝阳区小红门乡以虚假材料骗取国家24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案中,违法行为居然是小红门乡政府拆迁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之后授意鹏华捷公司和小红门乡政府腾退拆迁安置办公室具体操作。
所骗来的拆迁款,全部归小红门乡政府所有,主要用于补偿“钉子户”的费用支出。
●犯罪危害
给国家造成3000余万元损失
据了解,上述案件一共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对此,原崇文检察院反贪局长杨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虚增面积,虚增人口,把不属于正式房屋的变成正式房屋等,都会产生额外的非正常拆迁成本。这些成本到了最后,都会被转移到买房的老百姓头上,是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正常办事
拆迁户也行贿
负责调研的检察官表示,上述案件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恶化了拆迁行业风气。
作为拆迁户,总想千方百计提高拆迁补偿款数额或者回迁面积,因此他们不惜花费重金向拆迁工作人员行贿,甚至正常办事也行贿,唯恐利益受损。
据介绍,拆迁户的行贿,多集中在私搭乱建等非法建筑方面。他们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将自建房、违建房变更为合法住房,或虚假增加住房面积,以达到多得补偿款或多分安置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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