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与外管局联手限制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11月12日 08:52
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财经》综合报道】中国围堵热钱,调控楼市的政策进一步升级,住建部与国家外管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据证券时报报道,《通知》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的房屋情况外,还增设了查验资质环节,其中包括: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而在境外机构方面,文件也同样增设了查验资质环节,包括: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通知》要求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时,应当严格审核境外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对于符合规定的,外汇指定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结汇手续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即时备案登记。
报道称接近国家外汇管理局人士透露,该《通知》主要为针对目前大量热钱流入内地楼市,扰乱现有购房秩序的现象而出台,从源头卡住热钱进入内地的利益诉求。
此前监管层曾出台限制外资购房的措施,但范围并未扩展到如此之大,也并未如此严格下文要求个人限买一套自住住房,更未对境外机构进行专门设限。此次文件出台,无疑是监管层感受到热钱推高房价的压力。
美联地产中介人士分析,该《通知》将直接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房价形成冲击,尤其是对珠三角地区的影响最大。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在港资金流入深圳、广州等地区购房。“部分香港人以注册公司名义,往往一买就是三四十套,深圳的房价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上述资金所推高的。”上述中介人士表示,这部分购买人群中,除了香港本地人,也包括台湾人、外籍人士等,甚至包括从香港绕回内地的大陆资金。
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境外人士在北京购房的总量为2000多套,基本为高端公寓。
关于热钱对本地楼市的困扰,香港在10月中也发布过一项“限外”新规,矛头直指纷纷到港的内地投资客。按照规定,香港政府暂时将房地产从投资移民计划的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以限制境外人士投资本地物业,并将投资金额上限由650万港元大幅提升到1000万港元。